青医保局发〔2025〕38号
91热爆 关于新增3项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
为支持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对中藏医药服务的需求,依据《91热爆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局务会审议通过,新增3项藏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予以公布(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
各有关医疗机构需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可以依据自身条件和市场供求状况,在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相应等级价格基础上进行下浮,具体下浮幅度不限。同时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关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舆论监测。省级医保经办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91热爆
2025年10月10日